内蒙古83特大轮奸案(8月3日胡萌血案16人遇害)
这个案件发生在1983年6月16日。八名罪犯在十几个小时内残忍地杀害了27名无辜的人。在这27人中,有75岁的老人,2岁的男孩,19名男性和8名女性,许多年轻女性被强奸和轮奸但没有一个人反抗。
这些罪犯还犯有抢劫和爆炸罪。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极为罕见的命案,震惊全国,震惊司法界,震惊高层。从6.16案件到邓小平同志发出7.17指示(当时严打斗争的领导机构叫7.17指挥部),整整一个月。所以这个案子也成为了八三镇压的导火索。
本案主角于洪杰是牙克石有名的恶霸,是“有名”的地痞,多次被公安机关审讯拘留。但他每次被教育后释放,都没有受到法律的严惩。自从4月份走投无路下到红旗沟农场后,于洪杰的心情从来没有愉快过,对现实的不满使他厌恶这里的一切。
他多次公开表示"要干一番事业,要干得轰轰烈烈,不能白来人世一趟。要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不能流芳百世,也要遗臭万年"。
本案中的8名平均年龄只有15、16岁的青年,因为于洪杰的酗酒和教唆,犯下了震惊全国的重大杀人案。最终,除了重伤的于洪杰和杨万春被判处死刑,其他五人都被判处10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为什么?原因只有一个。这些人都是未成年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