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刺死讨债人做出这样的判决,这对社会的债务处理有什么样的警示?

法院对刺死讨债人做出这样的判决,这对社会的债务处理有什么样的警示?

百科常识打吡咯2024-05-24 4:04:022A+A-

据相关媒体报道,近日,海南省高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刺死上门讨债人的被告人陈雷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无期徒刑的原判。案件的具体起因是债务纠纷。在作案过程中,被害人刘兵带人到陈雷讨债。陈雷用刀将被害人刘兵刺死。具体可以参考相关报道,在此不再赘述。通过本案的判决,我在这里想和大家探讨的是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

受害者的过错

法院判决书称,“被害人刘兵打电话伙同他人尾随陈雷,要求陈雷偿还他人债务,并先对陈雷拳打脚踢,导致本案发生,对本案存在一定过错”。这就清楚地表明,跟随、殴打债务人是违法的,存在过错。随着年底的临近,社会上有了年前讨债的习俗,这种上门讨债会很常见。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不能有效控制自己的情绪,就容易导致矛盾升级,甚至酿成悲剧。在此,我想建议债权人,解决债务的最好办法是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走法律途径,不能欺软怕硬,强求。当然,杀人还债是天经地义的。这意味着债务人有钱可还。如果他无力还债,你不能强行解决,也不能暴力对抗。兔子一着急就咬人,更别说自己了。一旦推了债务人,很容易产生后果。

债务人的责任

如果本案中的罪犯陈雷在被害人倒地求饶时停止了行为,就不会发生如此严重的后果。判决书显示,“被害人倒地,在地上举起四肢制止并求饶,但陈雷仍多次捅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从这段判决书中,我们可以想象出债务人陈雷当时的愤怒和人性的凶残。作为债务人,你应该理解并礼貌对待上述讨债人。你不欠钱,别人会上门要吗?当人格受到侮辱或人身受到攻击时,要及时报警求助。以暴制暴指的是在遇到危险,身体受到伤害的时候发泄自己的愤怒,而不是不顾一切。比如本案中,如果陈雷能在被害人逃跑倒地时及时制止,属于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绝对不会判无期徒刑。

警告

我在上一篇文章里已经解释过,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紧张的坏账关系。作为债务关系的开始,必须以双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也就是说,双方是一个利益共同体。现在呢?整件事变成了你死我活的冲突。为什么会这样呢?主要原因是前段时间的金融乱象。有些吸血鬼,比如高利贷,套路贷,过桥贷等。疯狂地破坏经济秩序,实体经济的发展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导致了现在的局面。现在社会加大了对高利贷团伙的打击力度,加强了对老赖的惩罚力度,这种情况会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在民间借贷领域会有很多矛盾。通过本案的法院判决,应该警示我们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法律才是解决债务纠纷的最佳途径,而不是双方的相互谩骂和争斗。

嗯,

我是实体经济的观察者,关注我有更多创业知识与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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