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保护概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
1.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2.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以及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风格、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物结合等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
3.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以非物质形式存在、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并代代相传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仪式和节日、民间关于自然和宇宙的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