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一直不取会怎么样会退钱吗(一直不取快递会被退回么)
双十一期间购买的所有商品已经陆续送达,这意味着网购者又到了迎接快递潮的时候了。大家的捡拾能力到底有多强?看快递量就知道了。数据显示,双十一首日快递量超过5.69亿件。这个双十一你想收多少快递?
但是,有些人在拿起手的时候很主动。在取快递时,他们非常“龟速”,甚至可以推上十天半月不取,导致快递包裹堆积成山。有的人还会有快递“拖延症”,一天拖一天,导致快递在岗位停留时间过长。快递停放时间越长,就会有风险,比如损坏、丢失等.
注意这种情况。《民法典》第608条规定,买受人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从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及时去取快递,快递物品损坏或者丢失,要自己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及时去取快递,快递物品损坏或者丢失,要自己承担责任。
最近,微博热搜上也出现了#快递送快递忘了承担风险,不得不自己承担#的话题。
然而,什么是“交付”?
快递员未经同意将快递放入快递柜算“已送达”吗?家里没人。快递直接送到你家门口算“送达”吗?对此,不少网友表示质疑。
用户承担风险的前提是快递员将快递及时送达“约定地点”,即下单时填写的收货地址或收货地址,而不是快递员通知取件时发送的地址。
关于“送件”网友的批评很多,因为现在有些快递会在没有约定、没有沟通的情况下,直接送到邮局或者快递柜。
有网友表示,这个法律的前提是“投递”,而邮政规定快递必须投递到“约定的地点”。所谓“约定地点”,就是默认快件上的地址,或者消费者与物流公司电话沟通后约定的其他地点。
也就是说,如果快递员给消费者打电话,消费者同意放在快递柜或者驿站,那么就是“投递”到这些地方,消费者忘记了,当然要自己承担;但未经允许放在快递柜、邮局或者其他位置的,不算“投递”,只发短信通知。这个时候,消费者不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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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些情况:快递员无法送货上门,只收到“请凭取件码到快递柜取货”的信息。物流信息显示已经签收,但是快递员还没有送到,要求快递送到家,但是被告知要额外收费。
你有快递“拖延症”吗?忘记去取快递了。你必须自己承担这些风险。
你遇到过这样的“快而不送”吗?
为了治理这些快递行业的乱象,2021年9月29日发布了《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明确提出不按照运单注明的要求进行上门投递,或者不按照收件人的电话和信息回复要求进行上门投递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这是我国首部地方性快递条例,将于明年3月正式实施。
快递柜的出现,原本是为了方便买家更灵活地收取快递,但渐渐地,把它放在快递柜而不是门里,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快递小哥的“习惯”。但也有网友认为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如何看待「快递送快递忘了自担风险」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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