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资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规定
2022资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程序规定
提取条件
类别:
1.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2.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3.交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总收入的30%;
非住房类别:
资阳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
2.终止或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自动离职或辞职);
3.出国或出国定居;
4.员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5.员工在任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开除公职的;
6.本人、配偶及直系血亲(子女及其父母)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癌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术、冠状动脉搭桥术、颅内肿瘤开颅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精神分裂症等严重疾病。
7.离职退休的职工、单位和个人应继续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8.职工已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在被担保人未还清贷款本息期间,不得为本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
提取材料
普通材料
1.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出票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3.《资阳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4.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应相应提供以下提取材料:
类别:
资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房屋提取材料类别: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有产权住房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商品房时,应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契证》或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建造或者装修自住住房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4.自住住房大修的,提供县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安全鉴定通知书》。
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的,应当提供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政府征收主管部门的证明。
同时,职工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和配偶身份证,夫妻双方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提取。
二、职工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应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证明;用去年按期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偿还本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上一年度每月偿还贷款的还款凭证(还款存折)。
第三,退租的支付
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单位或社区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及有效的房租缴纳证明(租赁合同登记手续及纳税证明)。
非住房类别:
资阳非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1.员工离职退休。
应提供退休证明原件。未取得退休证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批准的退休手续原件。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应提供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三。员工出国,定居国外。
出国定居证明原件及注销证明
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和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六、终止或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应提供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
七、本人、配偶和直系血亲(子女及其父母)患重病、重病。
家庭成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医疗费用发票、与患病者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由他人委托的,还应当提供经公证的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提取过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
2.职工所在单位核实符合要求的,由职工填写《资阳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3.员工上交《资阳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公积金中心审查4.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经审查准予提取的,由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员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支取手续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不得超过发生此项住房消费行为所支付的总房价款的70%
3.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此项住房消费行为所支付的总房价款的70%。
4.支付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总收入30%的,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已支付的房租。
5.本人、配偶及直系血亲等重病、大病的,可提取本人和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但不超过该次疾病的医疗总费用。
全额提取:
资阳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自动离职、退职)的;
3、出国、出境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5、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被解除公职的;
注:符合以上提取情形之一的,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时间
公积金提取间隔: 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 自申请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
提取截止时间:
1、购买商品房的:截止到商品房购房备案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内。
2、购买二手房的:从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契税证之日起一年以内。
3、新建、翻建自住住房的:在城镇国有土地上建造的,截止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后的一年以内;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截止到《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呈报表》批准时间后的一年以内。
4、大修自住住房的:截止到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房屋安全鉴定通知书》所载明的时间后的一年以内。
5、征收安置需支付安置房差价款的,截止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6、患重病、大病的,截至到该次住院治疗办理出院结账手续后六个月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