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生猪补贴政策2024辽宁生猪补贴政策2024标准

辽宁生猪补贴政策2024辽宁生猪补贴政策2024标准

生活|情感打吡咯2022-04-27 7:08:16147A+A-

各市畜牧兽医局(农村经济委员会),省局直属有关单位:

养猪业是辽宁畜牧业的第一大产业,辽宁也是国家确定的生猪潜在生长区。近年来,随着中国生猪产业转移,辽宁成为大企业、大项目的主要承接地。为促进辽宁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保障猪肉产品有效供给、质量安全和环境友好,根据《全国生猪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2年)》、《辽宁省现代畜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辽〔2022〕106号)、《辽宁省畜牧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辽〔2022〕222号),结合我省生猪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2022辽宁养猪补贴政策,辽宁养猪补贴政策2022标准

一、生猪产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省生猪生产总体保持稳定,生猪和猪肉产量保持稳定。2022年,我省猪肉总产量219.2万吨,居全国第12位。猪肉占肉类产量的50.9%,人均猪肉消费量51.8公斤,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3倍,居全国第八位。我省是生猪调出大省,有31个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2022年,我省生猪及其产品出口全国27个省份,销售生猪(含产品)622.9万头。

我省饲养的商品猪多为三元杂交猪,即杜洛克、长白猪和大白猪杂交产生的三元猪。此外,还有少量的斯科特和PIC等。全省有267个持证种猪场,存栏纯种猪9.4万头。除了保证我省生猪市场的货源需求外,每年还向外省调入1万头以上的种猪。2011年以来,省资源中心组织相关种猪场开展种猪检测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测种猪651头,拍卖种猪496头,为确保全省种猪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地方品种猪资源保护和选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经过多年救助,荷包猪已经脱离濒危状态。建昌县、凌源市有三个种猪场,9个家庭53头种公猪,300头能繁母猪。建县荷包猪养殖场在发展荷包猪方面进行了长期的探索。近年来,已经培育了大约5000只袋猪。辽宁有三个黑猪养殖场,分别是丹东养殖场、昌图黑猪养殖场、开远市养殖场。种公猪36头,基础母猪300头,共18个家系。丹东种猪场多年来开展了辽宁黑猪育种和辽宁丹黑猪新品种选育,取得了显著成效。考试和申请工作正在进行中。昌图县黑猪繁殖场在发展辽宁黑猪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近几年培育辽宁黑猪5000头左右。

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生猪屠宰企业570家,其中大型生猪屠宰企业77家,小型生猪屠宰企业493家,同比增长1.2%。2022年,全省生猪屠宰企业总屠宰量949.5万头,同比下降0.8%。全国屠宰企业50强中,我省有3家企业:阜新双汇、铁岭九星、沈阳富润。

近年来,为提高生猪养殖质量,促进生猪生产向标准化、规模化、环保化发展,各级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各级畜牧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2011-2022年,承担国家种猪育种项目7项,扶持资金1835万元;2011-2022年承担了国家良种猪精液补贴项目,16个县获得国家扶持资金347.9万元。2007年至2014年,我省承担国家发改委、农业部下达的标准化养猪场建设项目1485个,国家扶持资金6.32亿元;承担农业部、财政部下达的120个生猪“菜篮子”、健康养殖、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国家扶持资金6000万元。2008年至2010年,省政府组织各市实施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项目,三年支持建设标准化生猪小区3619个单位,省投资3.619亿元。2011-2013年,辽西北三市实施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工程。三年建成标准化生猪养殖小区511个单元,省级资金投入5110万元;2014年至2022年,辽宁省西北部的锦州市、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实施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场建设工程。三年建成20个生态养猪场,省资金投入1000万元。在政策的带动下,全省生猪生产方式发生了明显变化,生猪标准规模养殖水平大幅提升。规模养殖比重从2007年的37%上升到目前的65%,居全国首位。

2010年,国内最大的养猪企业温氏集团落户朝阳市,在北票市建设了原种场和配种场,在朝阳市5个县(市)建设了二元母猪场和饲料场。2022年,温氏集团再次发展到锦州。近两年,大北农、向洋、正邦、牧原等大型养猪企业来我省投资建设养殖场,每家企业计划增加辽宁生猪屠宰能力50万头以上。有的采取“公司现代化育肥猪场”的模式,有的自己养殖,自己养活,达到一定规模后建屠宰场。此外,向洋、贾伟等企业也计划在我省建设大型野猪养殖场。辽宁(阜新)建设了全国唯一的国家级生猪市场,以“猪交所”为线上平台,以生猪调运为线下平台,实现了生猪“线上交易,线下交割”,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中间环节过多、融资难等问题。在生猪交易中;大连计划开展生猪期货交易试点。此外,引进了一批大型养猪企业

业及本地的大连生态猪场、昌图国美、朝阳德凤等,发展品牌绿色猪肉生产,是三产融合的优秀代表,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展望未来,这些大型养猪企业在辽宁发展目标实现后,辽宁省种猪选育和规模,商品猪质量和生产能力,猪产品加工和产业链经营水平,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效果,将再上一个新台阶,辽宁省将会成为名副其实的生猪产业强省。
当前,制约我省生猪产业发展问题主要有六个。第一,生猪规模化养殖水平仍有待提升。据省预警中心2022年对240个生猪监测村统计结果,11003户养猪户中:空舍的61户,占0.55%;存栏1~50头的9918户,占90.14%;存栏51~500头的967户,占8.79%;存栏501头以上的57户,占0.52%。存栏猪304340头,其中:存栏1~50头的养猪户共存栏猪71858头,占23.61%;存栏51~500养猪户共存栏猪112840头,占37.07% ;存栏501头以上以上的养猪户共存栏猪119642头,占39.31%。第二,生猪粪污治理任重道远。我省从2014年开始实施生猪规模养殖场生态化改造建设,当年省财政投入8190万元,对全省131个大型养猪场进行了生态化改造。2022—2022年,省共进行生态化改造养殖场400个,其中养猪场164个,共投入资金8200万元。尽管如此,由于历史欠账太多,粪污治理设施建设投入大、运行费用高、散养户粪污治理工作无法可依等原因,生猪粪污治理任务仍然非常艰巨。第三,建设大型养猪场用地问题非常突出。建设大型养猪场需要大量的集中连片土地,地类重叠问题致使解决大型养猪场用地问题举步维艰,实际问题是集中连片的养殖用地很少,利于解决畜禽养殖用地的政策落地难,《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存在着许多需要明确、细化的问题。第四,适度规模猪场和家庭猪场急需发展资金,而贷款门槛高,程序多,抵押物少。建设存栏1000头猪的家庭猪场需要投资100多万元,设施农业用地、畜禽舍和畜禽都不能作为抵押物,导致贷款难、融资贵,阻碍了产业发展。第五,产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在生猪产业链上,养猪场(户)、龙头企业、购销生猪经纪人、屠宰厂(点)、猪肉经销商等各经营主体众多,生猪产业的三次产业融合程度远不如肉鸡、奶牛,由于产业链条长、主体多,各主体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体制机制没有形成,没有形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尤其屠宰加工企业在生猪收购中有较强话语权。生猪养殖者组织程度低,在销售中缺少议价权,养殖利润被挤占,产销中处于弱势地位,承担了市场波动的风险。2022年全省出栏生猪2608.8万头,而570家定点屠宰企业仅屠宰949.5万头,占全省总出栏量的36.4%,至少有440万头是通过活猪的形式销售到省外,其余的大部分由中小型屠宰企业屠宰。多数小型屠宰企业卫生条件差、屠宰水平低,执行待宰时间不严格,猪肉质量安全隐患较大。第六,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新业态还有很大空间。家庭猪场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龙头企业带动家庭猪场模式还需不断推广,同时生猪专业合作社建设中还存在管理不规范、利益返还机制不健全、社员与合作社之间联接不紧密等问题。生猪拍卖、期货等新业态还处于探索阶段。
二、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国家生猪产能区域调整为契机,以实现生猪产业现代化为目标,以市场需求和产品安全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标准化、规模化、环境友好型为建设方向,以培育新动能为突破口,优化区域布局,加强良种选育和地方品种资源开发,科学承载产业转移,推进种养结合,大力发展生猪屠宰加工业,推动养猪业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新业态形成新动能,全面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到2022年把辽宁建设成猪业大省乃至猪业强省。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种养结合。根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等,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生猪产业向盛产玉米、环境承载能力强的地区转移,引导为养而种,实现粮食就地转化。发展养猪业必须配套一定数量的可消纳粪便污水的土地,实现生猪粪便和污水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在此基础上,利用有机肥生产有机饲料,推动有机猪肉产品生产,实现生态循环良性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树立环保风险意识,设立生态红线,设置土地承载能力峰值,建立承载风险预防、预报制度,一旦临近峰值,发出预警信息,提请采取控制措施。按标准对现有生猪企业进行生态化改造,对新建生猪企业,必须做到“三同时”,实现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还田利用。对病死猪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病死猪进入人的食物链。
坚持三产融合发展。推广“公司+现代化育肥猪场”模式,实现了种猪场、饲料场、育肥猪场和技术服务的无缝对接。推进订单、期货和网上交易的扩大,推广“公司+现代化育肥场”模式、订单模式、网上交易和期货等,加强品牌建设。
坚持现代化发展方向。加强政策引导,推广标准化、规范化饲养,鼓励和支持养殖企业建设高标准智能化畜禽舍。加强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提升母猪的繁殖性能,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将先进的工业化成果用于养猪业,建设智能化标准环境控制系统,提升生猪产业的装备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2年,猪肉产量237万吨,比2022年增长18万吨,年均增加2.0%。推进生猪大项目开工建设,新增生猪出栏能力2000万头。引导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建设,全省家庭猪场数量超过5000个。生猪年出栏20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重分别比“十二五”末提高10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屠宰企业屠宰比例比“十二五”末提升4个百分点。全省生猪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现有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稳步提高生产水平,规模养殖场平均每头母猪年提供断奶仔猪数由“十二五”末的15个提升到20头以上,生猪出栏率达到160%以上。省级测定站年测定种猪数达到480头以上,引导企业稳步增加测定数量。“辽丹黑猪”通过新品种审定,纳入地方品种保护名录。荷包猪、昌图黑猪的开发数量比“十二五”末翻一番。
三、区域布局
综合考虑环境承载能力、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等,将全省划分为加快发展区、稳定发展区和限制发展区。
(一)加快发展区
以辽西北地区为主,包括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锦州市、葫芦岛市的非沿海、非风景名胜地区,以及沈阳市的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和鞍山市台安县,这些地区饲料资源丰富,环境承载能力强,依托“高铁经济”,区位优势愈发凸显。近年来,省外大型生猪企业纷纷向该区域转移,使该区域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区域。该区域是全省发展的重点,是我省生猪出栏能力增加的主要区域。要大力推进“公司+现代育肥猪场”模式发展,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在满足本地需求同时,向京、津地区等地供应。
(二)稳定发展区
主要是特大城市和沿海中等城市,包括大连市、营口市、以及沈阳的沈北新区、苏家屯区和鞍山市的海城市、岫岩县等。该区域的任务是稳步发展生猪生产,提升产业化水平,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推进精深加工和品牌化发展,满足省内大中城市消费需求。
(三)限制发展区
主要包括东部山区,包括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辽阳市以及盘锦市。这些地区是我省重要的水源保护区和生态文明示范区,环保压力大,养殖用地较少,主要任务是加强生猪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优化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环境友好型生猪生产。对按规定要限养的,要限制饲养;对确需搬迁的,要切实做好搬迁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科学承接生猪产业转移
科学承接生猪产业转移,是全省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调整生猪产业结构、推进生猪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生猪产业现代化的主要措施。要发挥辽宁省作为玉米主产区的资源优势,具备猪舍环境控制成本相对较低的气候优势,离京津等主销区近节省运输成本的区位优势,辽西北地区有较多的可利用养殖土地的环境承载优势,吸引全国的大型养猪企业、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到辽宁发展。要认真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断加强营商环境建设,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积极帮助引进企业解决办证难问题;进一步完善联络员制度,搭建引进企业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沟通的平台,积极帮助引进企业解决用地难、用地贵问题,让生猪大项目在辽宁落地生根。严格要求企业科学处理好发展生猪生产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务必做到“三同时”,督促这些企业在达到一定规模后,抓紧建设屠宰加工企业,大力发展深加工,在推进生猪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同时,为当地发展做贡献。制定落实《土地承载风险预警预报应对预案》,严防出现超过承载能力的盲目引进,避免出现先引进后调减的现象。
(二)加快现代生猪种业建设
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力争实现保种群体数量稳定增加、质量有所提升,推进“育引繁推”一体化。采取引进和自主选育相结合的办法,新建设审定一批省级生猪核心育种场(站),到2022年符合标准的生猪核心育种场达到10个以上。积极引导引进大型生猪企业为辽宁生猪育种做贡献,依靠本地生猪企业和引进生猪企业共同做好育种工作。大力支持引进大企业建设种公猪站,利用现有冷链物流扩大服务范围,让优秀种公猪发挥更大作用,满足省内供种需要。规范保种场和核心育种场的建设与管理,政策向核心育种场倾斜。以国家级及省级核心育种场为主体,建立健全种猪联合育种机制。利用发达国家引入的优良种质资源,兼顾发挥本地品种遗传优势,培育具有我省本土特色的新品种(品系)。
(三)继续推进标准化、规模化养殖
要继续扶持规模化养殖,为提高装备水平、标准化水平创造条件。运用市场机制引导适度规模发展。通过股份制合作、建立合作社等形式使中等规模饲养户做大,要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装备水平使大规模饲养场做强。要推广中等规模自繁自养家庭猪场模式,“公司+现代化育肥场”模式、大型企业自繁自养自加工模式。引导生猪饲养场建设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装备,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加强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推广标准化、规范化饲养,推广散装饲料和精准配方,提高饲料利用率。切实提升母猪的繁殖性能,提高综合生产能力。落实生猪疫病综合防控措施,降低发病和死亡率。建设自动化标准环境控制系统,配置猪舍的通风、温控、空气过滤和环境监测设备设施,实现饲养环境的自动调节。建设数字化标准饲养管理系统,配备电子识别、精准上料、自动饮水设备。建设无害化粪污处理系统,配置节水设施设备,改造漏缝地板、刮粪板等粪便清理设施设备,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便污水“三防”(防渗漏、防雨淋、防外溢)贮存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有机肥加工利用、厌氧发酵池等设施设备。推广阳光健康养猪模式,发展生态循环养殖,增加青绿饲料、粗饲料、特色饲料等饲料产品研发,推进黑猪肉、土猪肉等特色产品生产。
(四)坚定不移地做好生猪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
一是加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推进现有规模养殖场粪便污水治理设施改造升级。扶持一批规模养殖场粪便污水治理设施改造升级,支持养殖场购置吸污车等粪便污水处理设备。整县推进生猪规模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科学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二是落实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三同时”制度。凡是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全部实现环境评价和粪污处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并需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全部新(改、扩)建场实现雨污分流,粪便污水减量化产出、无害化处理、资源化还田利用。三是推动以地定畜还田利用机制建设,推进种养结合。规模养殖场自有、租赁、协议与养殖量匹配的土地,确保粪污在一定运输半径内还田消纳。推进大企业、家庭猪场与周边农户签订粪便污水还田协议。研究推广生猪粪污治理及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等技术模式。四是继续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推进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鼓励规模养殖场与无害化处理中心签订处理协议。
(五)推动屠宰加工业转型升级
一是调整优化屠宰行业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推动屠宰业向生猪加快发展区转移,逐步形成以现代屠宰加工企业跨区域流通和本地屠宰企业供给并重、流通有序的产业布局。整合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屠宰业转型升级。二是调整产品结构,增加冷鲜肉和分割肉所占比重,推进肉品精深加工,构建有梯度的消费新格局。三是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水平,落实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防范失信风险为核心的屠宰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生产、加工、贩卖病死猪行为,继续保持打击添加“瘦肉精”的高压态势。逐步推进猪肉安全追溯体系构建。四是加强猪肉品牌建设,扶持、培育、引导一批优质特色猪肉品牌和规模加工企业,推进品牌猪肉产销对接,开展品牌发布活动,推进荷包猪、辽宁黑猪等公共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创建。五是利用招商引资政策、农产品加工园区等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屠宰加工业大项目,支持原有屠宰加工企业升级改造,扶持大型屠宰企业通过加强冷链建设进军农村市场,推动屠宰加工业向主产区转移。通过公平竞争措施,增加规模以上屠宰企业屠宰数量和所占比例,增加我省饲养生猪在省内屠宰数量和所占比例,增加深加工产品数量和所占比例。
(六)大力发展生猪服务业和新业态
通过扶持引导,依托大型互联网+企业,推进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生猪业,整合生产、销售、金融、物流等各类资源,提高生产经营效率。一是生产智能化。基于物联网技术,实现实时监测、自动饲喂、废弃物自动回收等,实现少量技术人员通过智能终端管理大型规模养猪场。二是产业链去中间化。实现养殖场、饲料场、物流、屠宰等各环节进行线上对接,打破企业对消费者的传统模式,实现企业对企业和消费者对消费者的新模式。三是服务网络化。大力支持阜新生猪大市场建设,争取扶持政策,努力把该市场建成全国性生猪交易平台、信息发布平台、畜牧技术推广平台。引导猪联网等大型网络服务平台为辽宁广大养猪场(户)提供产销指导、疫病诊断等服务。鼓励建设处理后的污水运输组织,为广大养猪场提供运输服务。四是金融服务便利化。引导建立财政、保险、银行等协同猪业金融服务平台,吸引更多如省农业担保公司、省邮储银行三农事业部、蚂蚁金服、农信互联等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企业为辽宁养猪场(户)提供金融服务。五是支持猪业生产保险体系和期货市场建设。鼓励广大养猪场(户)在参加生猪政策性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参加玉米、豆粕等主要饲料原料价格保险、生猪价格保险。积极促进大连商品交易所开设生猪期货市场,鼓励大型猪业企业参与生猪期货交易。加强对符合条件的大型生猪企业期货交易先期培训和储备工作,争取生猪期货上市后,辽宁有更多大型企业建设生猪交割库。六是依托产业资源发展旅游畜牧业。培育一批以生猪生态养殖、生猪认领等为主要特点的畜牧旅游点,充分发挥产业为人们提供休闲度假、观光等方面功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畜牧兽医部门制定全省生猪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各市、县畜牧兽医部门要根据本地产业实际,制定本地的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和相应扶持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生猪产业指导意见落到实处。
(二)加大扶持引导力度
各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措施,切实抓好辽西北五市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场、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创新试点、生猪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推进等项目的政策落实,通过落实好相关政策,支持生猪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强化科技支撑
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集中力量在产业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开展相关技术的研究和集成。完善标准和规范,指导企业制定和有效执行标准,加强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提升科技对生猪产业的支撑能力。加强阳光猪舍、母猪深部人工授精等实用技术推广,强化培训和科技示范。
(四)解决用地难、融资难等问题
针对畜禽养殖业用地难问题,研究制定支持生猪业用地的措施。对生猪业用地有关标准和要求进一步明确,推动形成支持生猪业用地的相关意见。强力推进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开展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创新试点,创新财政支持畜牧业发展模式。大力推广“牧担贷”贷款业务。研究制定担保、贴息等补助政策,促进金融支持生猪业发展,重点帮助中小型养猪场解决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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