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最低工资标准新规定,2024年毕节调整是否包括五险一金
9月17日,记者从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10月1日起,毕节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划分,毕节市分为三类,其中第一类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第二类为1500元,第三类为1400元。调整后,一类区每月增加350元,二类区、三类区每月增加400元。
据了解,毕节市七星关区属于类,纳雍县、织金县、金沙县、黔西县属于类,大方县、赫章县、威宁自治县属于类。一类地区10月份之前的最低工资是1250元,二类地区是1100元,三类地区是1000元。10月1日以后,所有地区将按最新标准执行。
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原一类地区每小时13元,二类地区每小时12元,三类地区每小时11元,调整后一类地区每小时17元,二类地区每小时16元,三类地区每小时15元。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工作人员介绍,所谓月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工作环境和条件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