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最低工资标准新规定,2024年丽江调整是否包括五险一金
近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决定从9月1日起,提高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7月22日,云南省人社厅发布《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将云南省一、二、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420元、1270元、1070元调整为1570元、1400元、1180元,增幅分别为10.56%、10.24%、10.28%;一、二、三类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2元、11元、10元调整为14元、13元、12元,增幅分别为16.67%、18.18%、20%。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从9月1日起执行。
据悉,与往年相比,今年云南省对三个县区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区域进行了调整:呈贡区、嵩明县由二类地区调整为一类地区;将德钦县从三类地区调整为二类地区。同时,《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及时纠正和处理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
三类地区指什么?
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适用区域根据县级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分为三类。
一类: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安宁市、嵩明县。
二类地区:昆明市及东川区所辖的其他县;其他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县(市、区);其他市,玉龙县,德钦县。
三类地区:其他县。
此外,与往年相比,今年云南省调整了3个县区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区域:呈贡区、嵩明县由二类地区调整为一类地区;将德钦县从三类地区调整为二类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