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最低工资标准新规定,2024年九江调整是否包括五险一金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九江将于10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这是我市自1995年5月1日实施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的第10次调整。
据悉,此次调整后,省内一类地区由每月1390元调整为1530元,二类地区由每月1300元调整为1430元,三类地区由每月1210元调整为1340元,四类地区由每月1060元调整为1180元。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一类地区每小时13.9元调整为15.3元,二类地区每小时13.0元调整为14.3元,三类地区每小时12.1元调整为13.4元,四类地区每小时10.6元调整为11.8元。
据了解,按照区域划分,我市浔阳区、庐山区、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二类地区,瑞昌市、九江县、德安县、共青城市、彭泽县、永修县、庐山西海风景区、湖口县为三类地区,幸子县、武宁县、都昌县、修水县为四类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