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最低工资标准2024基本工资(汕头最低工资标准2024最新)
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2〕20号)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市政府决定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5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统一调整为1210元/月。折算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二是县(市、区)政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加强检查监督,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汕尾市人民政府
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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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3元/小时。昨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提醒全省各类用人单位主动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要立即调整提高,严格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提高职工相应工资。
广东上一次调整标准是2013年5月1日。考虑到已经两年没调整了,这次调整平均涨幅19%,依然维持四类标准。
其中,广州最高一级标准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第二个标准为1510元/月,在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执行,对应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其中珠海在此标准基础上提高到1650元/月和15.8元/小时;
第三标准为1350元/月,在汕头、惠州、江门、肇庆执行,对应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
第四类标准121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