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德州小微企业补贴)
当前,部分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资金压力较大,急需融资和支付,可能导致短期经营困难。为此,德州团市委联合金融机构,提供“鲁青基准贷款”优惠利率贷款项目2650万元,帮助解决企业复工路上的障碍,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鲁青基准贷款”实施方案:
一.实施说明
“鲁青基准贷”项目由团市委、人民银行德州中心支行、建设银行德州分行、农业银行德州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德州分行、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德州办事处联合发起,为德州市小微企业提供2650万元基准利率信贷资金支持。
二。贷款条件
1.“陆青基准贷”的贷款主体是由45岁以下的年轻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企业。
2.申请贷款的企业是初创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本细则所称小微企业,是指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产业政策不鼓励的高利润行业以外的企业。
3.申请贷款的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企业产权清晰,制度健全,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信用状况良好,急需资金支持。企业生产经营项目低碳、环保、高科技、成长性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青年创办的企业,如“四新”企业和青年创业人才工程、青年创业大赛获奖者、青年退伍军人、农村“好青年”等优先考虑。
5.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和服务企业优先。
三。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申请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生产经营周期、借款用途、偿债能力、申请额度等因素确定企业贷款额度。贷款金额300万元以下,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原则上为放贷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为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
四。工作流程
1.申请和初步审查。符合贷款条件和相关要求的企业“鲁青基准贷款”,填写项目申请表(见通知),向团市委提出申请。团委负责向当地相关银行和金融机构推荐。
2.调查和确定。团委推荐的企业应按照银行信贷政策要求提供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团市委与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考察,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确定贷款企业名单。
3.银行贷款。根据规定,在法律要素完备、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建立“鲁清基准放贷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和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实行优先调查、优先审批、优先放贷。
动词(verb的缩写)联系信息
共青团德州市委员会王云飞2687567
人民银行德州中心支行小郭敏2189256
中国建设银行德州分行刘地2383027
中国农业银行德州分行胡守勇5016869
邮政储蓄银行德州市分行友利2180075
张龙农村信用社德州办事处231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