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辽宁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的情况。再来看——。
真金白银支持中小企业。
降低税费
阶段性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
分阶段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
增加贷款
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实行企业名单管理,严格限定资金用途,确保低成本资金第一时间准确流向重点保供企业。
增加5000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和再贴现,以市场化方式支持企业。
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中长期贷款的比例和首贷利率。
截至2月26日,银行机构为抗击疫情提供的信贷支持已超过9535亿元。
较低的利率
通过公开市场逆回购和中期借贷便利(MLF)引导整体利率下行。
支农支小贷款利率由原来的2.75%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
多家银行机构将湖北省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基础上下调0.5个百分点。
贷款延期
地方中小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与净稳定资本之比在100%以上,具备进一步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等金融服务支持的能力。
再融资、贷款展期等措施,确保中小银行大客户资金链不断裂。
保险担保
优先赔付处于危险之中、感染新冠肺炎或因疫情受损的客户。
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物流企业车辆,以及因疫情暂时无法缴纳保费的车辆,适当延期收取车险保费。
更加灵活地实施政策
暂时延期还本付息,最长延期至6月30日,不出现盲目退贷、贷款中断或贷款压力。
延长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客户的信用卡还款安排。
疫情期间,延期还本付息企业的客户分类、贷款分类、信用记录不变。
湖北地区
对流动性受湖北防疫工作影响的企业,提前开展自动展期和续贷业务。
*湖北享受还本付息临时安排的企业从中小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
全方位政策扶持个体工商户。
社会保障
根据参保企业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情况,中小企业参照享受减免政策。
征税
自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其他地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为1%。
房租
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减租。
处理事务
在方便个体工商户进入市场方面,登记方便,全程电子化。
将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从6月底延长至今年年底。
空间
进一步释放经营场所资源,依法免除个体户登记。
贷款
加大对低息贷款的定向支持。
费用减少
减免个体工商户相关检验、检测、认证费用。对有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欠费不停供”,阶段性减免个体工商户电费、燃气费。
中小企业回收率在30%以上
到2月25日,1008家重点担保公司获得了贷款。财政贴息后,企业实际成本平均为1.28%,低于国务院不超过1.6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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