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村高龄补贴(新疆满60岁老人补贴)

新疆农村高龄补贴(新疆满60岁老人补贴)

生活|情感打吡咯2022-10-20 9:50:11391A+A-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政府,各地、州、市党委、政府(行署),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委、办、厅、局,人民团体,高等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生产建设兵团:

《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制度》,已经自治区党委第33次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现将这两项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照执行)。

截至2010年底,我区(含兵团,下同)60岁以上老年人233.5万人,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27.83万人,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口增长快、老年人口比例高、家庭养老功能弱、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不完善,是当前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建立80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补助和免费体检制度,是2011年自治区“民生建设年”确定的22项重点民生工程之一。实施这两项制度,解决80岁以上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传统美德的德政工程,是关爱为新疆建设发展作出贡献的各族老年人的暖心工程,是惠民工程。是“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第一”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和实施这两项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好事办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7月28日

80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补贴制度

一、工作原理

高龄津贴制度是一种社会福利政策。建立这一制度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整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坚持“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坚持“保障对象属地管理、保障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能力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津贴发放的对象和标准

具有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农业和非农业户籍,80周岁(含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90岁以上(含90岁)至99岁老人每月补助12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年人每月领取200元补贴。

三。津贴支付的申请、审批程序和形式

高龄津贴制度实行属地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居(村)委调查核实、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县(市、区)老龄办审核、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实行三级审批、三榜公示,做到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高龄津贴对象应实行动态管理,按季审核,并根据老年人口变化情况及时办理审批、发放和终止手续。高龄津贴应因地制宜采取银行支付和现金支付的方式,确保津贴按时足额发放给老年人。

四。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实施老年津贴制度所需的资金是rai

动词(verb的缩写)工作要求

各地要从建设和谐新疆、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高度,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为民“民生工程”。要形成“党政主导、民政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建立和实施老年人津贴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力度保障城乡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和老年人结构特点,研究出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制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的优惠措施,推动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

自治区将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情况调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低于自治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当地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制度

一、体检对象

居住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具有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农业和非农业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免费体检对象具体年龄的界定,以申请人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为准。

二、体检标准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具体体检标准参照二级以下(含二级)医院一般体检标准执行(每人每次132元)。具体项目如下:

(1)体检。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腹部等常规体检。以及口腔、视觉、听觉、运动功能的粗略判断。

(2)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全血细胞分类三类)、尿常规、肝功能(血清天冬氨酸转氨酶、血清丙氨酸转氨酶、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血尿素氨)、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脂蛋白)和心电图检测。

三。体检程序

(1)个人申请

请。每年的7月1日至8月30日为申请时间,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携带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申请。

(二)审核审批。每年9月1日至9月10日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审核后,报各县(市、区)老龄办审查、民政局审批。

四、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

免费体检所需资金按以下原则筹集: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自治区财政补助80%,当地财政负担20%;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自治区财政补助20%,当地财政负担80%;其他地、州自治区财政补助50%,当地财政负担50%。免费体检资金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体检结束后,由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按照实际体检人数将体检资金划拨给实施体检的医疗机构。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免费体检均在当地二级以下医院(含二级)进行。体检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气候适宜老年人的季节进行,体检地点要就近、方便。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科学管理。要建立健全体检工作档案,数据要翔实可靠,确保不漏报、不多报、不错报。各体检医院要对当事人告知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关健康指导。各级民政部门要牵头负责,老龄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免费体检的组织、审批工作;财政部门要按时拨付免费体检所需资金;监察、审计部门要定期监督、检查免费体检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卫生部门要积极协调免费体检医疗机构认真配合做好免费体检的具体实施等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漏检。确因老年人个人原因或不愿体检的项目,应有体检医生在体检项目上注明,并由老年人或其亲属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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