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能源补贴2024(江西光伏发电国家政策补贴202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3360
为科学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促进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完善集中式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
(1)将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基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综合技术进步等多种因素考虑,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格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40元(含税,下同)、0.45元和0.55元。
(2)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不得超过其所在资源区的指导价。市场竞争确定的价格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价格)以内的,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较高部分由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上一页第1页
(三)经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批准纳入财政补贴规模、项目业主已确定但上网电价尚未确定的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指标无效的除外),2022年6月30日前(含)并网的,按照《关于2022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NDRC〔2022〕823号)规定执行上网电价;7月1日(含)以后并网的,按本通知规定的指导价执行上网电价。
(四)对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相应的~类资源区上网电价不变,仍分别按照每千瓦时0.65元、0.75元、0.85元执行。
二、适当降低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一)纳入2022年财政补贴规模,采取“自用、余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即除户用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10元;
采用“全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其所在资源区域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由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实施市场竞争配置的分布式工商业项目。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其所在资源区的指导价,补贴标准不超过每千瓦时0.10元。
(二)纳入财政补贴规模2022年,采用“自发自用、盈余上网”和“全额上网”模式的户用分布式光伏总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18元。
(3)鼓励各地出台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继山东之后,江西省也发布了《关于2022年户用光伏项目信息公布和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