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征收房屋补偿标准2024年(重庆市对房屋拆迁的补偿)

重庆征收房屋补偿标准2024年(重庆市对房屋拆迁的补偿)

生活|情感打吡咯2022-10-18 23:25:27153A+A-

重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近年来,为了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差距,更好地规划城乡建设,各省市根据国家规定和地方政策进行了房屋拆迁。房屋拆迁时,政府会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拆迁户一定的补偿,补偿按照政府的补偿标准进行。下面小编就以重庆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例,给大家讲讲房屋拆迁补偿的具体标准。

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的补偿,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的同类市场价格,并邀请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会根据每年的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的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居民参考。

二。房屋安置补偿规定

1、住房安置可以采取统一建设优惠住房、货币安置住房、自建住房等方式。人均建筑面积17至20平方米。

2.住房安置对象选择优先购房方式且确有统一建设安置房条件的,由住户按照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依据本办法确定的安置房建筑面积标准,以征地时砖墙(石)预制井盖价格向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优先购买安置房。

3.因户型设计限制,住房安置对象购买的安置房超过规定标准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建设成本的50%购买;超过规定标准5平方米以上的按综合成本购买。但房屋安置对象在《建设用地预审通知书》下发后购买的安置房超过当地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安置标准的,按照综合成本购买,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不足部分由房屋安置方按照成本予以补偿。

4.住房安置对象已婚且无子女的,在优惠价格购房时,可申请追加购买1间自然房,其价格按安置房安装费的50%计算。安置对象的配偶或成年子女为城镇户口,经审核在其他地方无住房且在征地拆迁范围内长期与配偶或父母居住的,在优惠价购房时,可申请按建交成本的50%购买一套自然房,与原户主合并安置。

5.征地前无法结婚或无法定赡养(抚养)关系且无住房的被征地人员,可申请按本办法规定的住房安置标准,以综合成本购买住房。

6.在政府批准征地之日前,在征地拆迁地长期居住的城镇居民,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且在城镇无房的,经房屋安置方批准后,可按本办法规定的房屋安置标准,申请按建筑成本的50%优惠购买住房。

7.房屋安置对象选择货币安置房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安置对象签订货币安置房合同,一次性结清货币安置款。当货币安置金额等于货币安置房屋合同金额时,相邻房屋平均销售价格的差额

10.与安置房建交费用包括地基、主体、屋面、水电、女装等费用。由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布。统一安置住房、自建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规定减免税费,但天然气安装费、通风费由住房安置对象承担。货币安置对象购房时,按照每人17至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缴纳房屋交易费用。

11.按房屋安置对象技术规定办理安置房相关手续后,房屋产权归房屋安置对象所有,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可依法转让、出租或抵押。优先购买统建住房的,建设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建(构)筑物总造价2%-3%的比例,提取安置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交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交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和改造。

12.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由其所有权人按照征地拆迁计划规定的期限进行搬迁。因建设需要,被拆迁户不得不提前搬迁的,从过渡之日起,以征地批准时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并发给搬迁过渡费或者搬迁补助费。属于统建优先购买安置。安置对象选择货币安置住房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安置对象签订货币安置住房合同,一次性结清货币安置款。

以上是重庆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每个地方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都是根据当地政策和当地经济制定的,所以各地都不一样。重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每年都有变化。你们拆迁户可以多关注一下这个信息。房屋拆迁补偿是有一定标准的,没有人说了算,所以在拆迁的时候不要闹的太大。一切都是按照标准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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