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低保户补助一月多少元(盘锦最低保障标准)

盘锦低保户补助一月多少元(盘锦最低保障标准)

生活|情感打吡咯2022-10-15 17:27:21127A+A-

盘锦低保是对低收入家庭的一种保障制度。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符合低保条件的,盘锦人都可以申请低保。目前,我国共有7487.4万人,其中城镇居民2307.8万人,农村居民5179.6万人。那么,盘锦市低保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盘锦市申请低保需要哪些材料?盘锦的低保有哪些流程?本文将为您介绍2022年盘锦市居住城乡居民的申请条件。

2022年盘锦市低保申请条件

申请盘锦市低保,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镇居民。

2.仍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

3.持有东城等八个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镇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其他地方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落户,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市低保标准的。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条件的人员。

2022年盘锦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盘锦居民,可持以下资料申请低保。

1、低保书面申请;

2.家庭成员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林木、水源合同或证明;

5.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证明;

6.离婚家庭涉及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

7.非农业户口的家庭应提供非农业户口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应当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2022年盘锦市低保申请流程

盘锦低保怎么申请?参考下图。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流程图

2022年盘锦市低保发放标准

那么,2022年全国各省市的低保标准是多少呢?近日,我国各省市基本确定了2022年的最低生活保障。其中,上海、北京、南京等地先后调整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在4个直辖市和27个省会城市中,上海的城乡低保标准最高,为790元/月,其次是北京,为710元/月。下图是全国各省市的低保标准。

2022年中国地方最低生活保障支付标准

农村低保是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其保障对象是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所有中国公民,只要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都有权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救助。直白的解释就是“低保”等于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农村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

盘锦市农村低保制度

事实上,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探索早于城市。然而,由于传统的农村集体福利思想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影响,这一制度的建设一直进展缓慢

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是* *和谐社会和建设* *两大战略目标确立后,各地政府的积极性普遍调动起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步伐明显加快。2004年以前,全国只有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直辖市和浙江、广东两个省全面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且持续了很长时间。

2004年以后,发展形势发生了明显变化。当时福建、辽宁、江苏三省出台相关文件,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县(市、区)达到1206个;2005年,新增吉林、四川、河北、陕西、海南五省,建立这一制度的县(市、区)总数增加到1534个;2006年前11个月,又有内蒙古、黑龙江、山西、河南、江西、甘肃、湖南、山东、重庆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入“建立”行列,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县(市、区)达到1791个。目前,中国

已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文件,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数达1262余万人,月人均保障标准70余元,1至9月份人均补助差额41元,1至10月份农村低保支出达到28.5亿元。

盘锦市农村低保条件

(一)盘锦市农村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盘锦市农村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盘锦市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新构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盘锦市农村低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文娱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盘锦市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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