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广新产品(让新产品更容易被用户接受的3种方法)

如何推广新产品(让新产品更容易被用户接受的3种方法)

百科常识打吡咯2022-04-14 11:32:15115A+A-

用户往往不会轻易购买不熟悉的、不被大家认可的新产品,因为他们不知道这是什么,更不知道为什么买。那么,对于新产品的推广,有什么好的方法可以快速进入市场,获得用户的认可呢?

互联网时代,有很多创新产品,各种很酷的功能。遗憾的是,虽然很多产品已经营销推广多年,但一直难以被大众接受。产品很好,但是推广起来很难。为什么?

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新产品或新技术可以远远领先于竞争对手,但它们的成功取决于消费者的认知。

用户往往不会轻易购买不熟悉的、不被大家认可的新产品,因为他们不知道这是什么,更不知道为什么买。

如果新产品与市场上的其他产品过于相似,就不会吸引人们购买。如果新软件和旧软件非常相似,为什么还要花额外的时间去更新它呢?比如恒大推出的新大米或矿泉水,与市面上现有产品过于相似,多年来推广并不算大获成功。

那么,对于新产品的推广,有什么好的方法可以快速进入市场,获得用户的认可呢?

一、划分品类

当推出新产品时,我们最好帮助用户进行分类。因为如果用户不知道如何对一个新产品进行分类,不知道这个产品是做什么用的,就无法判断自己是否真的需要这个产品。

比如我们要推广猕猴桃,就需要先把它归入水果的范畴,让大家有个概念。既然是水果,就可以先吃,有一定的营养价值,价格应该和其他水果差不多,不要太贵。

如果不先把猕猴桃归为一类,那么很多人就不敢吃了。毕竟它的外表又丑又毛绒绒的。

几年前,苹果公司推出的牛顿掌上电脑是当今智能手机的先驱。它的设计和外观就像一台电脑,也属于电脑的范畴,但最终成为了一款性能不佳的产品。

几年后iphone推广的时候,这次并没有归入电脑的范畴。虽然iphone的各种功能其实都可以称之为小电脑,但苹果还是把它归入了手机的范畴,最后大获成功。

因此当我们推广一款新产品时,首选需要将它正确的进行品类划分。

二、披上熟悉的外衣

当一个不知名的新产品突然出现时,人们往往很难接受,因为它太陌生了。毕竟在人类进化史上,人类总是喜欢熟悉的事物。

1886年,第一辆汽油发动机汽车在德国诞生后,开始出现在欧洲街头。当人们第一次看到一辆没有马在前面拉的汽车自己跑的时候,所有人都震惊了。乡下的美国人把这种“妖车”视为城市堕落的象征,颁布法律限制汽车上路。

因为马害怕这种又吵又乱的“无马车”,往往受到惊吓后就会逃跑,使得马车里的乘客坐卧不安。当时的汽车人经常被马车夫嘲笑,所以汽车在当时的市场上很难被用户接受。

直到1899年,一个聪明的发明家想出了一个办法,让人和马对汽车感觉更舒服。他在马车前安装了一个真马头的复制品,一直延伸到马的肩膀。

这辆改装车在外形上与马车相似。这种车上路时,大大降低了马车里的马和人受到惊吓的概率。

我肯定如果我们现在看到汽车前面粘着个马头,肯定会忍不住最终笑出了声,会认为这很愚蠢。虽然你觉得现在的人很可笑,但是很难想象当人们第一次看到汽车的时候有多害怕。

而在车前安装一些熟悉的东西,有效降低了人们对这个新生事物的恐惧。

当美国数字视频公司首次推出我们今天所知的数字录像机(TiVo)时,他们遇到了与推出汽车时类似的挑战。虽然这项技术非常具有创新性,有望创造一个全新的市场,但它需要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才能取得成功。

为了帮助人们完成转变,并使新服务更容易被消费者理解,美国数字视频公司将TiVo设备设计成黑色盒式录像机的样子,并将其放在电视机下面或机顶盒上。

如果你撬开这个黑色的方盒子,你会发现它的内部结构完全不同。盒式录像机就像老式的胶片照相机。胶片是缠绕在设备上的长带子,视频内容记录在带子上。TiVo完全不同。

就像它的名字一样,TiVo实际上是一台不用卷胶卷的电脑。所以公司根本没必要把这种设备做得像录像机一样。它可以做成标准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的形状。

后来推广iphone的时候,乔布斯还形象地把iphone比作一部手机+游戏机+电视。.

现在很多数字化操作在外观和形式上都让人联想到生活中的真实操作。例如,单击图标保存文档,将数字文件拖到垃圾桶中并删除它。线下产品也有很多视觉上的相似之处。比如高档车的仪表盘会有仿木纹,素食者吃的汉堡会有烧烤的痕迹。所有这些巧妙的设计都是为了让我们的眼睛更熟悉新事物。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将具有革命性的创新成功引入人们的生活,通常需要为这种创新披上一件熟悉的“外衣”。

、差异化

一款新产品,仅仅具有了熟悉感显然是不够的,还需要具有差异化,比如当年的汽车被形容为:不用马拉的车。这样,既有了熟悉感又有了差异化。

也就是说,要想成功的推广一款新产品,需要兼具熟悉感和区别化。

比如之前所说的录像机,美国数字视频公司为了让人们对这种革命性的创新产品没有排斥感,才决定将其设计成人们普遍熟悉的某种产品的外形。通过将这种创新技术藏在某种人们看上去很熟悉的东西中,美国数字视频公司成功地利用熟悉感将差异化的产品变得更受人欢迎。

同时也可以通过巧妙的设计让渐进型创新显得更具创新性。1998年,苹果公司发布iMac时,在技术方面只有很小的进步,但iMac从视觉上看却有革命性的创新。iMac不是千篇一律的黑色或灰色盒子,它看起来像一块口香糖,颜色上也使用了探戈橘和草莓色。该产品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其与众不同感来自设计而非技术,掀起人们争相购买的热潮。

人们从来都不会单纯地评估技术,设计和技术综合在一起影响了消费者的产品感知。如果能让创新产品的差异化恰到好处,这种综合效果将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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